close

  □東方今報記者 邢靜媛
  充滿風險的二手房交易市場,真可謂步步驚心,稍不留意,就會吃虧上當,張先生買房,房子沒買成,還白白扔了三萬塊錢,你說虧不虧?購房需謹慎。
  【問一】
  房子沒買成,錢如何要回來?
  張先生問:王某在開發商那兒交過定金後,又不打算買房了,便委托中介找到我。溝通中,中介和王某一直說房價是7600元/平方米,王某也出示了相關材料,我就交了一萬塊錢中介費和兩萬塊錢購房定金。但到開發商售樓部簽合同時,發現房子是7740元/平方米,我就拒絕簽合同,並要求退還給中介和王某的三萬塊錢,但中介和王某認為是我拒絕簽合同違約在先,拒絕退還。我該怎麼辦?
  解答:據天之權律師事務所鄭州分所張少春律師解釋,這個問題關鍵是看房主、中介、買房簽署的三方協議裡面有沒有寫房子的價格。如果三方協議裡面明確寫著房屋是7600/平方米,那麼王某和中介則沒有理由不退還這三萬塊錢,而且還要有一定的賠償。但如果三方協議裡面沒有房屋7600/平方米的協議內容,口頭承諾是沒有法律依據的,那麼這三萬塊錢就要不回來了。
  提示:張先生因三方協議裡面沒有寫明房子的價格,所以無法要回三萬塊錢。記者在此提醒正在購買二手房的人,三方協議裡面一定要寫明房子的價格,如果三方協議已經簽署,且裡面沒有明確房子價格,只是中介和房主一時的口頭承諾,買主也可在紙上寫上房子價格,並讓房主和中介簽字。
  【問二】
  房貸收緊,買主該註意什麼?
  王女士問:由於年前房貸收緊,去年9月份的二手房,銀行遲遲不放款,而房主又急需現金,我被迫放棄了此次購房。今年,我還想買二手房,該如何避免此類問題再次發生?
  解答:據21世紀不動產經紀人董先生介紹,年後,房貸依然處於收緊的狀態,買家在落實買賣行為之前,可至貸款的銀行先摸清楚自己的貸款資格,包括首付幾成的條件、享受怎樣的利率等,然後再與房主簽訂合同。而在簽的合同中,也可將房款到賬的時間點儘量留些餘地,不要把時間壓得很緊,避免銀行延遲放款導致自己違約。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李鵬勛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房子沒買成 還砸進去三萬塊錢 你說虧不虧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etapd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