男子被判處有期徒支票借款刑三年六個月,並處罰金5000元
  羊城晚報訊 記者唐建豐、通訊員黃彩華報道:生意失敗後想弄點錢周轉,東莞男子王某茂打起了已賣房子的主意,將已房屋二胎交付他人使用卻沒過戶的房子再次出售,然後攜款潛逃。法網恢恢,被抓捕歸案的王某茂最終獲刑3年6個月,並處罰金5000元。
  2007年2月7日,王某茂將其在厚街還貸中的一套商品房賣給了王女士,並交付使用,但一直沒有辦理過戶手續。之後,王某茂生意失敗經濟困難,遂生貪念,尋思將已經賣掉的房子再賣掉騙點錢。債務整合2009年12月3日,王某茂通過中介聯繫,將上述房屋賣給了高先生,騙取首期款85000元。得手後就攜款潛逃。今年2月21日,王某茂被抓捕歸案。
  律師說法:
  “一房二房屋貸款賣”房屋產權歸誰?
  很多賣房者為了一己私利,常常會做出“一房二賣”的行為。這種情形下591會導致有兩份有效買房合同存在。那麼如何從法律上認定房屋產權歸屬呢?
  廣東賦誠律師事務所謝瑩律師表示,無論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順序前後,如果一方已經辦理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,根據《物權法》相關條文規定,由辦理過戶登記的一方獲得房屋的所有權。未辦理過戶登記的一方只能向賣方追索已經支付的購房款及損失。編輯: 王燕子  (原標題:東莞男子一房兩賣 被判三年六個月處罰5000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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